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在宜春召开

会议现场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奇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宜春市副市长舒建勋到会致辞 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张小岗处长主持会议
并作总结讲话

宜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蔡劲松出席会议 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副处长徐云飞出席会议

表彰2007年度全省职业培训工作、技工学校先进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刘奇兰参观宜春市(赣西) 公共实训中心
3月6日-7日,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在宜春市召开。会议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回顾总结了2007年全省职业培训工作,研究部署了2008年的工作。省劳动保障厅刘奇兰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宜春市副市长舒建勋到会致辞,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张小岗处长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宜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蔡劲松、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副处长徐云飞出席会议。
刘奇兰副厅长在讲话中强调,2008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技工学校要着力实施“江西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加强技工学校等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加快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的实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会上,对抚州、上饶、宜春、萍乡、九江等5个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获得2007年度全省职业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和省无线电高级技工学校等18所获得2007年度全省技工学校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7个获奖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参观了宜春市(赣西)公共实训中心。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和技工学校的代表近200人参加了会议。(省劳动保障厅职业培训处)
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
努力实现职业培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奇兰
(2008年3月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会。这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2007年工作,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推进我省职业培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07年职业培训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积极实施《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完善技能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全省共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9.8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1.5万人;参加各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人数达到 25.33万人,有19.95万人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9793人;技校招生人数快速增长,2007年全省各级技校招生人数达到 5.7万人,再创历史新高。
(一)贯彻落实中央15号文件精神,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围绕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制定计划。年初我厅下达了新技师目标分解任务,指导各地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在继续实施职业培训“四大工程”的基础上,4月我厅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江西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提出要加快实施“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培养政府资助”计划、“首席技师”计划、“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准后将尽快组织实施。
二是完善政策。为进一步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我省在制定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待遇标准时,把高级技师纳入与高级职称同等待遇范围。为落实15号文件提出的“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的要求,在抚州市四家企业启动了高技能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明确了试点对象的认定条件、考核程序、实施办法等,推动企业加快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各地在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实训基地、推进校企合作等方面,也有较大的突破。萍乡市在全市“实施关键生产技术岗位带头人培养计划”,通过政府资助加速带动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宜春市投入巨额资金,建设了宜春市(赣西)公共实训中心。南昌、上饶、景德镇等地将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纳入制度化。省煤炭集团、医药集团和萍钢公司等推行薪酬向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对促进一线职工为企业争做贡献、争当技术能手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校企合作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也是技工教育发展的生命力之所在。我厅制定了技工院校与工业园区岗位对接的实施办法。去年5月,会同省国资委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各地在开展校企合作、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的做法经验,对深入推动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期间,有10所技工学校与江铜集团、凤凰集团等15家国有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书》。省电力公司实施“五年千名新技师培养计划”,依托省电力高级技校为本系统培养高技能人才,已经取得丰硕成果。
四是夯实基础。6月底,基本完成了省级高技能人才库信息库和各设区市分库的建库工作。省级高技能人才库拥有近1000名全省各级各类高技能人才的信息和数据,为加强我省人才基础性建设,更好地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动、凝聚和示范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技工学校快速发展
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我们通过实施调整办学结构、整合办学资源、提高办学层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全省技工学校招生人数首次达到了5.7万人,创造了历史新高。
一是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工作。2007年,我省首次开展了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统计工作、计算机录入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首批拨付的助学金已发放到位,剩余资金正在逐步落实发放。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实施,大大减轻了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学校的负担。
二是加大政策性贷款和国债资金对技工学校的支持。通过努力,我省萍乡矿业高级技工学校、江西航空高级技工学校分别获得国债资金300万元,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是加强国家重点技校、高级技校发展。我省组建了一批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以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堂传授专业理论知识,生产实习车间和企业现场进行操作训练,培养既掌握理论知识,又掌握前沿技术的技能加智能的复合型人才。
目前,我省拥有各类技校86所,其中公办技校62所、民办技校24所, 省级重点技工学校10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20所、高级技校15所、技师学院3所。全省技校在校生达到13万人,开设专业涉及机械、电子、矿山、建筑、化工等200多个职业,在校生中接受高级技能培训的达到3.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26.2%,其毕业生受到企业普遍欢迎,就业率达95%以上。
(三)鼓励与规范并举,积极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发展
近年来,全省各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人次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全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达到21.2万人次,全省培训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取证率达到了70% 以上。一大批学员经过专门的培训,通过考核鉴定,获得了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首先,加强了监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加强行政许可管理,切实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对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低下、虚假办学,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整改和取缔。去年,全省共取缔29家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其次,鼓励加快发展。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职业培训。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已基本形成了适应市场需求的门类齐全的职业培训体系,全省现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797所,培训职业(工种)和单项职业能力达到400余个。开展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估的申报工作,目前省级培训机构共有40多家进行了申报。
同时,进一步拓宽了领域。在做好对社会人员培训的同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还承担了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政府招投标培训。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通过免费培训的形式,掌握了一门甚至多门技能,实现了再就业。2007年,我厅与省委统战部联合实施了江西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免费培训3万人。
(四)加强质量管理,稳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全省已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85个,考评人员4573人,全省开展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职业(工种)已超过400个, 遍及全省实行分级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已经形成。
一是加大鉴定工作力度。2007年,全省共完成各类职业技能考核鉴定25.33万人次,同比增长13.7 %。其中,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1.5万人次,同比增长10%;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2.5 万人次,同比增长5 %。此外,会同人民银行、省银联在全省收银人员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进一步拓宽了鉴定工作领域。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发展迅速,全年参加技师社会化考评人数达到1429人,比上年增长近一倍。抚州、新余市,省冶金集团、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等鉴定工作力度较大,鉴定人数增长较快。
二是试行统考日制度。全年共安排了统考8次,实行统一安排考场、集中进行管理、交叉监考的办法,同时还向每个考点派出一名质量督导员对其进行质量督导。通过从完善制度、健全程序、强化落实入手,认真抓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扩大了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树立了权威性和严肃性,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三是加大质量督导力度。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有关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75号)要求,把鉴定质量作为整个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中之重。省鉴定中心与各地市中心、省属鉴定所(站)签定了《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类鉴定机构的质量目标、质量要求,初步形成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系统质量管理的自律机制和监督机制。在全省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了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了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队伍,目前全省已有143名质量督导员。进一步加大了鉴定考核过程中舞弊、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加强现场质量督导的同时,赋予了质量督导员现场裁决舞弊、违规行为的权力,并将结果上报省鉴定中心,进一步强化了鉴定质量管理全过程的控制。
四是加强下岗失业人员技能鉴定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2007年,省政府首次把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民生工程”指标,全年计划完成91万人,全部由省财政买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赣府发[2005]21号文件)精神,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的同时,及时提供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同时,加大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力度,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五)组织开展竞赛和表彰活动,进一步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2007年,全省组织了第二届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省级一类竞赛11次,省级二类竞赛22次,涉及50个职业(工种)。全省参与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人10万人次,获奖人数达1000以上,近2000人通过竞赛活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500多人晋升职业资格,184人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调动了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组队参加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广泛开展。在全省范围开展了第二届“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省领导将对20名优秀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通过技能人才表彰和竞赛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仅使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而且也促进了全社会重视技能人才观念的形成。
在工作中,我们有几点体会:
一是工作思路要有创新。近几年我省职业培训工作之所以发展比较快,得益于我厅根据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适时提出了建设职业培训“四大工程”和“金蓝领”工程的工作思路,以高技能人才工作为抓手,实现了全省职业培训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是要善于抓住发展机遇。近年来党和政府对职业培训工作在政策上、资金上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国家和省相继开设了国债资金扶持、“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工程开发行贷款、李兆基“温暖工程”、农村贫困生入读技校定向培养等资金扶持项目。今年国家又新增了中等职业院校助学金扶持计划。我们通过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不断发展和壮大职业培训实体,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显著增强,办学特色日趋明显,自身建设日益完备。目前我省在校生超过1万人的技工学校达到3所,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三是要服务大局。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培训为就业服务的发展方向,坚持面向市场,立足学生就业,把劳动者个人技术技能的提升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以及劳动者个人发展需要有机结合,培养出既能有效满足企业需要又能尽快实现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技工学校已经成为技能人才综合培养基地,成为与就业联系最为紧密的办学实体,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养新型产业大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是要统筹兼顾。我们坚持两手抓,在抓好全省技工学校的发展、完善的同时,着力抓好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发展,做到点面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一方面对一些不符合技工学校办学条件、连续3年以上未招生的技校给予了撤消,同时,新批了一些新的技工学校包括民办技工学校。另一方面采取鼓励扶持政策,做大做强一批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鼓励技校提高办学层次,自我重组、联合办学,走集团化、规模化路子。此外,我们还进一步放活办学机制,在专业设置、学生招生、学制期限方面更加灵活,以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要求。
过去的一年,我省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全省职业培训工作者辛勤工作、不懈努力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向全省职业培训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敬意!向关心支持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近年来,我省职业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我省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技能人才的总量、结构、素质还远不能满足需要,不少地方和行业出现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的现象,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目前,我省技术工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34.5%左右,略高于全国平均33.3%的比例,但与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的50%以上比例有很大差距。而且,在技术工人队伍中,初、中、高级技工结构不合理。发达地区和国家技术工人队伍中的高级工以上人员占35%,中级技工占50%,初级技工占15%,我省上述三项的比例为15.1%、58.4%和26.5%,高级工以上技工缺口很大。尤其是技师、高级技师仅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状况很难适应我省今后工业化发展的需要。
当前,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省就业结构性矛盾不断加大,一方面就业困难群体更加困难,另一方面企业招工难进一步加剧。技能人才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和影响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部分行业中存在着技能人才断层状况,有人没有岗,有岗没人干的现象普遍存在。我省是劳动力资源大省,每年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就达到600余万人。但如何做到从人力资源大省转变为人力资源强省,从政府、企业,到社会,对加强职业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都有了高度的共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今年,国家又把高技能人才纳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范围。目前,文件已经下发,从2008年开始全国每两年选拔一次,每人一次性津贴2万元,与专业技术人员同时推荐上报。前不久,以中组部牵头,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专门就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央15号文件和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督查,并对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们看到直接涉及到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条款就占到全部条款的22%, 足见党和政府对职业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
首先,《就业促进法》明确了政府在推进职业培训工作中的职责。一是要求各级政府把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最重
要和最基本的手段。政府既要通过制定实施职业能力开发计划来引导全社会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又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其中,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广大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二是明确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实现其就业和创业服务。近年来,我们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职业教育和培训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根本。广大劳动者通过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顺利实现就业并能够稳定就业,这是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根本所在。三是将职业教育和培训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职业培训的制度化、常规化。该法将近年来劳动保障部门在职业培训工作领域中探索出来的一些工作做法与经验,通过法律的形式规范下来,比如规范了劳动预备制培训、明确了职业培训的四种形式、将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写入法律 条文等,这些都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我们的职业培训工作。
其次,《就业促进法》明确了职业培训体系。法律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差异,将职业培训分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四类。从培训对象来看,就业前培训专门针对初次就业人员;在职培训专门针对企业在职职工;再就业培训专门针对就业转失业人员;创业培训面向所有具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从培训内容来看,就业前培训侧重初次就业技能;在职培训侧重提高技能;再就业培训侧重转岗技能;创业培训侧重创业知识和能力。这四类培训基本涵盖了劳动者职业生涯的各个阶段,也可以满足劳动者提高素质和就业能力的要求,如今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我们今后更好地推动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明确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并不是一项新的工作,早在1997年,我们就开始实施劳动预备培训。现在法律将其作为一项促进新成长劳动力提高就业能力的制度性安排进行了规范,确定了劳动预备制度的法律地位。但是,要真正将劳动预备制度落到实处,还需要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落实培训经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就业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十一五”时期,职业培训工作既面临大好的发展机遇期,又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职业教育的认识,把技工教育摆在了职业教育的重要位置,中央和省在政策上、资金上也给予了越来越多的扶持。另一方面,当前我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对各类人才包括高技能人才产生了强劲的需求。但是技术技能人才供不应求,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现象在短期内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对我省经济建设和发展将带来不利影响。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机遇意识,紧紧抓住这个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我省职业培训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三、关于2008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年初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强调要加快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2008年全省职业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中央高技能人才工作文件为主线,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快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发展,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切实做好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不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劳动者队伍建设,为促进就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持续的技能人才支持。
全年目标任务是开展各类职业培训达到25万人次(不含省民生工程指标中的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职业培训人数),职业技能鉴定达到26万人次,培养新技师9000人,完成技工学校招生5.5万人。今年的工作要点和安排已在会上发给大家,围绕完成这些目标任务,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实施“江西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全面推进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重要支柱和根本性措施,是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着力点。各地要适应我省新型工业化需求,推动职业培训立足本省、立足工业园区、立足支柱产业,加大职业培训政府补贴力度,健全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待省政府批准后,重点组织实施“江西省技能人才培养计划”。一是实施“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培养政府资助”计划。针对我省经济发展所需的紧缺职业(工种),每年选择10个左右紧缺职业(工种),每个职业(工种)选拔部分高级工进行培养,经考核鉴定合格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给予每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补助部分培训费用。二是实施“首席技师”计划。每三年在全省企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中评选一次“首席技师”,每次评选100人,由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计划。在全省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实施名师带徒,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活动,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资助。四是实施“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招收一定数量学员,由有条件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给予每名学员培训费用补贴。
第二,加快推进企业内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要以提高企业劳动者职业能力、有利于技能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为核心,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内培养、选拔、评价和使用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要立足企业,服务企业,发挥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形成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发展机制。今年,要在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和技师研修制度,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的整体技能水平,缓解技能人才紧缺的现状,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三,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今年全国将建立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里也将加强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各地也要加快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加强技工学校等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2007年,全省中职招生人数首次超过普通高中,这表明我省职业教育跨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国家重视和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利时机,在继续扩大办学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内涵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加快资源整合,提高我省各级技工学校的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更多急需的各类技能人才。
一是加强技工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内涵管理。今年要建立健全技工学校设置标准、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标准、技工学校学制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普及性强、适应性广的部分专业研究制定有关设置标准。在部分技工学校开展学分制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技工学校学分制改革办法。同时,加快改革目前的技校学生录取操作办法。
二是紧贴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基础建设。要利用国债资金、政策性贷款支持技工院校建设,做好公办技校提高生均经费的落实工作,着力改善实训设施,争取新设立一批优质技师学院、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今年要开展省级重点以上技工学校复评工作,对没有发展、甚至下滑,已不符合省级、国家重点技校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摘牌处理。要根据区域、行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实际需求,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订单培养,完善弹性学习制度,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三是指导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建立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制度。国家对校企合作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无论是中央和各级政府领导的讲话,还是制定出台的资金支持等政策文件,都提出了校企合作的要求。目前这也是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各技工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政策、建立机制、加大宣传等手段,积极推动校企合作。要积极探索多元化合作模式,建立学校与企业对接、专业与市场对应、校长与厂长对话的工作机制,鼓励企业为学校建立实习基地,提供教师进修机会,为学校提供培训设备。要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强化校企合作为纽带,推动各类技工院校特别是国重以上技工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加快培养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今年要进一步加大技工学校教师培养工作力度,围绕“一体化”等专业培训,采取请专家进来、送教师出去等多种培养方式,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教学研究工作,适当选择一些课题,组织有关学校和教职员工研究。积极稳妥开展技工学校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逐步提高技校教学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助学金发放管理,进一步做好技工学校招生工作。要继续加强技工学校招生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今年全省技校招生人数力争突破5.5万人,在校生人数达到14万人。进一步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农村贫困家庭助学工作,下半年我厅将对助学金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为纪念技工学校恢复30周年,今年将组织开展全省技工学校文艺汇演,各技工学校要积极参与,向社会展现我省技工学校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
加快民办职业培训改革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学校、企业和社会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各级政府的关怀与重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民办教育促进法》虽然已实施四年了,但不少人对民办职业培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甚至于歧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政府部门之间也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加之大部分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模小、投资少、设备简陋、设置工种单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虚假广告、相互争抢生源、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致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发展受到制约,难以形成规模,难以做大做强。
一是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的要求,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加快发展。各地要统筹协调,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切实落实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扶持政策,提高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积极性。同时,要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通过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行为,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
二是抓紧制定《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要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等进行年检和评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非法办学机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净化培训市场,保障正规培训机构及其学员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从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行目标管理、教学指导和服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审查工作等方面做好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日常监督工作。
三是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和评估作用。今年省里要评出一批等级培训机构,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树立品牌意识和诚信观念,规范办学,加快发展。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总结和推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贴近市场规范办学,注重质量效益、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等效果明显的典型经验并加以宣传,以典型的作用带动其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做大、做强、做实。
四是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要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质量和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搞好失业人员培训的同时,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要面向城乡更多劳动者,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完善的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体系为保障,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四)加快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的实施
职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评价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通知》指出,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为考试太乱、证书太滥: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甚至假冒权威机关名义组织所谓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证书;一些机构擅自承办境外职业资格的考试发证活动,高额收费等,社会对此反应强烈。为有效遏制职业资格设置、考试、发证等活动中的混乱现象,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定以劳动保障部和人事部牵头,要求近期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这个文件的出台,表明国家已开始对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管理高度重视,对我们依法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将是一个有力的促进。一方面,我们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对各类职业资格活动,特别是一些组织和单位违规设置的职业资格考试进行认真清理。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我们自身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质量,更加注重管理,更加注重规范,进一步完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强化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切实保证证书的质量和权威性。最近,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共同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九部委即将下发具体的操作文件,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里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清理规范工作。
一是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统考日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为一项公共服务事业,承担着为全社会劳动者提供技能人才公共评价服务的任务。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实行统考对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影响,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水平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我们要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管理。要通过政务公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普遍实行鉴定公告制度,增强鉴定计划和鉴定过程的透明度。今年统考日的安排我们已经发给大家,各地要抓好落实。
二是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覆盖面。一要以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为依托,推进城乡“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二要进一步加强企业鉴定考核工作,特别是高级工以上的鉴定工作。三要组织推动5月和11月全国统考工作,继续做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工作,使之成为职业技能鉴定重要的增长点。四要加大与行业的联合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行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五要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组织育婴师等新职业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并启动预备技师的考核工作。在工作中,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自觉贴近企业,贴近劳动者,自觉深入企业,深入学校,深入社会,积极主动地开展评价和认证服务。
三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企业是用人的主体,高技能人才既来自于企业,又服务于企业。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岗位要求等特点,大力推动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快实施以生产岗位为主的企业考核认定技师试点工作。今年,要在抚州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以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为突破口,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各地也可选择企业内培训鉴定工作基础较好、企业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申请开展企业考核认定技师的试点工作。
四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党和国家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高。职业教育培训、就业再就业、高技能人才、农民工工作等直接关系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工作,中央在制定相关促进政策时,无不涉及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中央领导殷切期望我们的工作一定要坚持高质量服务,绝不能从一开始就搞乱了,更不能数量上去了,素质却没有真正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鉴定质量工作,一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红黑榜”制度,完善鉴定机构准入和推出机制。二要强化鉴定纪律,重点是落实考培分离原则,反异地鉴定、超范围鉴定、不鉴定发证和考试作弊行为。三要全面落实质量督导制度,加强统一鉴定、专场鉴定、企业评价和院校考核等鉴定活动的日常督导,加大对鉴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举报、查处、通报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四要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职业资格管理和鉴定实施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今年,我们将加快推行智能化考试,在加工中心操作工、计算机操作员等10个职业考核鉴定中采用答题卡方式。并在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开展鉴定质量认证试点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对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以及职工技能素质的整体提高具有重要作用。首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是打破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不拘一格培养与选拔高技能人才的有效手段。其次,技能竞赛活动能够有效带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同时,技能竞赛为技能人才技术交流提供平台,为广大技术职工切磋技艺、交流技能创造了条件,有助于在企业中营造发展创新的良好风气。
去年,我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职业技能竞赛,在社会上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各地和技工学校积极组队参加,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今年,我省将开展全省第二届“创业杯”职业技能大赛,并组队参加全国第四届数控大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企业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全年至少要开展一次市级以上的职业技能竞赛。
今年,劳动保障部将组织开展第九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还将产生首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各地要结合我省第二届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企业员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学习成才,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工作
目前,职业培训和鉴定各项基础工作还不够完善。我们的工作空间非常大,工作机遇非常多,问题在于我们的工作体系还不能完全满足这样的要求。为实现工作的新突破,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和技术方法建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加强质量督导人员、考评人员的管理,建立与完善诚信档案及评价体制,重点加强实操现场的督考工作,规范考评行为。
第二,要加强教材、题库开发和管理,进一步提高配套能力,满足培训和鉴定工作不断增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培训鉴定统计工作,以适应管理工作更加细化的需要。加强职业培训鉴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江西省职业培训鉴定网”,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制约监督。加强各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窗口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健全管理制度,提供便捷服务,树立文明窗口形象。
第四,要加强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此外,要加强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工作。要利用协会这块阵地,紧紧围绕职业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现代企业培训制度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课题研究,发挥 理论引导作用。继续办好《江西职协工作简讯》,定期交流经验,及时反映动态,为做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献计献策。
同志们,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机遇空前,任重道远,让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团结奋斗,以更加积极的工作姿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开创职业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为江西崛起新跨越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